还记得那个12人同组打高尔夫的场景吗!!!看看这个阵容,简直是史无前例吧!
果岭上密密麻麻的人,12位球员再加上12位球童一共24个人。只想问一句,还能找得到自己的球吗?
大家一定知道,按常识高尔夫一组最多四人一起下场,而在美巡赛等各大赛事上,通常都是三名球员一组。在美国曾有打过五人组,球场解释似乎这样球场利用率最充分!
但是为什么是四人一组打高尔夫,为什么不可以12人一组呢?
其实这是源于高尔夫球之初,以一对一的比洞赛为主,那个时候比杆赛还不普遍。但是盛行的一对一的二人比洞赛,似乎有点寂寞,而同样是比洞赛的两人配成组,以二对二打球的话,似乎有点吵闹,但是乐趣比较多,后来反而更流行,因此比杆赛就决定以四人为一组的形态进行。
十九世纪在英国和美国盛行 foursome 的球叙或比赛,均已四人为一组。
Foursome 是四人二球赛,即两人配对为伙伴对抗另两人,但配对的两人只打一个球。这与后来流行的 four-ball-better-ball 有别,后者是四人四球赛,虽然也是两人配对,却各大各的球。
这之后一组四人或以下的主要原因是,多于四人同组打球的话,一方面会影响打球进程,另一方面太多的球在果岭上也难免造成辨识上的困扰。
而规则方面还真的没有硬性规定什么“最多4人组”之类的,但是R&A也委婉地说明了:“如果允许有过多人同组下场,那么必定会影响到其他人。”
如果在圆石滩这个经典洞上12个人同组打球,那种画面我不敢想象!
如果前组是12人,那么这就是后组的排队情况!